宜昌12万学生受聘文明行为宣传员监督员

A-   A+
发表时间:2022-09-22 08:42    来源:宜昌文明网

  “同学们,今天聘请你们成为文明行为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希望你们回家后牵起长辈的手,从自身做起,争当文明有礼宜昌人。”9月21日,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中小学701班,班主任窦正安给同学们发了一份特别的“聘书”。

  这份“聘书”由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聘请中小学生担任家庭文明行为宣传员和监督员,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引导青少年带动家庭践行文明行为。每个学生选取家庭中6个成员作为宣传和监督对象。

  宣传和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10条市民文明行为规范:不乱扔杂物(垃圾)、车窗抛物;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要掩口鼻等。

  唐家湾中小学701班学生张子瑄告诉记者,拿到“聘书”很开心,也有了更强的责任感。班主任窦正安表示,文明劝导是个长期过程,他会引导学生通过家庭会议、家庭公约、家庭积分等形式,更好地履行宣传员和监督员的责任。

  在伍家岗小学,各个班级也给学生们下发了“聘书”,全校1972名学生都成为了宣传员和监督员。校长刘传明介绍,学校将会利用班会课、红领巾广播时间为学生讲解“聘书”内容,提醒同学们规范自身行为,校门口的电子宣传屏滚动播放10条行为规范内容,倡导学生与家长共同学习践行。

  市委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聘请中小学生担任家庭文明行为宣传员和监督员,孩子对家长起到宣传监督作用,家长对孩子起到榜样示范作用,通过这种相互带动,促进宜昌整体文明素养的提升。目前,全市共有12万中小学生参与。下一步还将在小区内聘请文明行为监督员,组织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让文明有礼成为宜昌最美的风景。(三峡日报 记者 郑延)

责任编辑:乔 奇 王炯
  • 湖北省文明网站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技术支持:荆楚网
投稿邮箱:hbwmwxxbs@vip.163.com    鄂ICP备1802521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46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