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让违法者变身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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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3-03 14:48    来源:湖北文明网

  “感谢检察官给我机会,让我能为社会做一些事情,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结束为期一周公益服务工作的被不起诉人覃某动情地对检察官说。

  近年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以社区公益服务为突破口,将认罪认罚酌定不起诉案件作为着力点,探索推动该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以训诫教育为目的社会公益服务工作。

  相对不起诉不等于“一放了之”

  “从外地回来还没有做核酸检测的居民朋友,请到社区做核酸检测。”在荆州区某社区核酸检测现场,一位身穿红马甲的“特殊”志愿者在社区群众中不停穿梭忙碌着,受到到居民称赞。

  这位志愿者覃某系一起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认真审查该案过程中,考虑到覃某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且目前仍为在校学生,在学校表现一直良好,沙市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对认罪认罚酌定不起诉案件无业犯罪嫌疑人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工作,将惩治犯罪和教育引导相结合。考虑到覃某为在校学生,承办检察官主动衔接,跨区联系到覃某就读学校所在社区,结合当下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指定其在社区从事新冠疫苗接种的宣传和统计工作。覃某在社区服务期间不仅得到了一致认可,同时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深刻反思自己行为,实现了从“违法者”到一名合格的“志愿者”的转身,树立起了新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量身定制”公益服务方案

  “对于被不起诉人来说,根据他们的特点定制公益服务方案,用人性化、柔和化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在志愿服务中进行自我价值的实现和反思,是我们正在积极思考并探索的工作。”在工作探索过程中,沙市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注意因势利导,针对不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类型和个体情况,制订了互不相同但又针对性强的公益服务工作,并开展全流程、专业化的评估与监督。针对盗窃学校创文宣传板的犯罪嫌疑人,指定其在被盗学校所在社区从事洁城创文工作;针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鉴于其系朋友之间偶发矛盾引发,指定其在居住地社区从事日常值班值守工作……通过一个个“量身定制”的服务方案,一次次”不走过场“的监督回访,直接推动该项工作落实落细。

  创新工作机制,让“1+1>2”

  “制定服务方案,前提条件是公益服务项目是社区所必须的,绝不搞花架子,不额外增加社区负担。”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合力,实现办案效果多赢。沙市区检察院切实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社区实际需求制定适合不同被不起诉人的服务方案,同时对参与社区公益服务的范围和时限作出严格限定,避免演变成变相“服刑”的过当举措,从而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提供公益服务之后,由社区对公益服务时长限予以认可记录,用于此后社区下沉工作时长折抵和课外实践认定……”与此同时,沙市区检察院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利用公益服务接受方和监管方的合力,组织协调社区、街道、派出所、被害单位共同参与公益服务监督管理和跟踪回访工作,对被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表现进行指导、监督、评分并出具评估报告,使公益服务内容更加充实、更具教育意义。

  探索工作不仅得到街道、社区和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相关单位和部门对检察机关的创新性举措也提供了诸多建设性意见。“目前,我们已经开始探索通过手机APP进行公益服务签到、服务时长确认、服务内容菜单自选、服务内容评价等创新举措……”除了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外,沙市区检察院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建议,不断补充完善探索工作,主动探索应用智慧系统,开发远程监督帮教,使工作机制不断成熟,可操作性不断增强。

  “引入和完善公益服务机制,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沙市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针对酌定不起诉后的社区公益服务工作打造出自己的亮点和特色,为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提高司法公信力贡献检察力量。(荆州日报 通讯员 杨颜吉羊)

责任编辑: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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