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开展单位庭院大杂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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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3-18 17:30    来源:湖北文明网

  17日,记者从黄石市国卫复审办获悉,该市制定印发了《黄石市单位庭院、大杂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即日起至4月30日,以“洁城风暴”为契机,动员全市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使全市各单位庭院、大杂院内外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达到净化、美化、绿化、硬化、亮化“五化”要求。

  整治目标及主要任务包括:保持单位庭院环境整洁美观。做到环境整洁优美,路面硬化平整,墙面屋面干净,排水设施通畅,物品堆放整齐;卫生设施清洁完好,垃圾收集容器分类规范摆放,定点密闭管理,定时清运,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杂物,无蝇蛆和异味;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机动车停车位划线规范,设有自行车、电动车车棚。各种标志醒目规范,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单位绿化覆盖率达标,绿化效果良好,花草树木及时养护修剪,花坛(花盆)内无烟头、垃圾。

  保持单位办公、生产、生活、经营等场所干净整洁。楼梯、走廊及天棚墙壁洁净,无墙皮破损脱落,无积尘吊灰、蛛网,灯具清洁,地面无痰迹、烟蒂和废弃物,垃圾桶按规范要求分类摆放、定时清理;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厕所有专人管理,干净无蝇蛆、无异味且通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食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要求;室内卫生整洁,办公室门窗、办公桌椅清洁无灰尘,不乱扔办公废物、废纸;办公室内文件资料摆放整洁有序;灯具、电扇、空调、微机、打印机等电器表面洁净,无灰尘。

  保持单位门前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认真执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安排专人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区范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市容秩序良好有序、道路绿化设施完好美观。

  保持大杂院院内环境干净整洁。清除各类杂物、积存垃圾等,卫生保洁到位,监管和指导责任到位,无卫生死角和散落垃圾;院内物品摆放整齐,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无乱摆乱放、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维护上下水设施完好,无污水乱排现象,院内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散养家禽和毁绿种菜等现象。(黄石日报 记者 李艳芳)

责任编辑:何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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