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集中宣传学习《条例》 全方位引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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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1-25 16:17    来源:湖北文明网

  1月8日,志愿者们深入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龙山盛景小区,向居民宣传解读《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当天,竹山县组织1000余名志愿者在街道、社区、小区、广场、农贸市场等地开展《条例》宣传志愿服务,对社区居民、门店店主和行人发放《条例》宣传读本,普及《条例》知识,引导市民规范文明行为,培养文明习惯。

  据了解,竹山县依托每周五开展的“路长制”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条例》学习、文明劝导及疫情防控入户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还组织了《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全县形成了学习《条例》、遵守《条例》良好氛围。

  “勤洗手、勤打扫,打喷嚏或者咳嗽时遮掩口鼻,不随地吐痰。”“公民应当节约资源,理性消费,养成节约习惯,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1月7日,竹山二中高三(1)班利用班务活动时间,组织学生集中学习《条例》内容。据悉,为引导和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竹山二中各班以“学习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学生”为主题召开班会。活动中,班主任重点就爱护环境、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尊重文化习俗等方面作解读,并要求学生做到自我约束,自我克制,自觉养成讲文明、重礼仪良好习惯。

  在《条例》宣传过程中,竹山县各机关单位做到责任到片区,干部职工包保到小区,责任小组包保到单元,每周五采取上门宣传以及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包保片区内居民进行一次入户宣传,面对面向市民讲解《条例》内容,确保入户宣传不漏一栋楼、一条街、一户人。(十堰日报 记者吴忠斌 通讯员向继华 邱亮)

责任编辑:何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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