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公益诉讼护航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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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2 15:22    来源:湖北文明网

  红安县文物资源较多,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个,省级重点保护单位22个。去年7月,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范围后,红安县检察院积极行动,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英烈保护公益诉讼领域不断探索。

  今年1至6月,根据湖北检察机关统一部署,红安县检察院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对全县7个乡镇50余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调查,就文物本体保存现状、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文物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取证。县检察院针对调查结果对相关主管部门怠于履职行为进行立案,与湖北红安革命纪念地中心就文物保护进行磋商会谈。相关单位对检察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认可、迅速整改。目前,全县文物、文化遗产修复进度已完成35.8%。

  这次磋商引起红安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组织召开全县依法管理工作会议,充分肯定红安县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促进文物保护工作提档升级的经验做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

  在红安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该院已建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沟通机制、证据调取协调机制、检察建议落实反馈机制等,就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与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法治红安考核内容。今年以来,红安县检察院共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份,促进了红安县域文物保护行业管理规范化、项目标准化、保障制度化。(黄冈日报 通讯员 江玉卉)

责任编辑: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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