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发出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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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6-29 11:02    来源:湖北文明网

全市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

  为进一步增强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特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及其广大干部职工倡议:

  一、增强节能意识。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节能意识,努力在公共机构形成良好的节能氛围。

  二、强化节能责任。公共机构的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肩负节能工作责任,争做勤俭节约的示范者和推动者,争做节约资源的组织者和监督者,积极带头遵守勤俭节约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三、节约办公用纸。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利用,提倡纸张双面使用,倡导网上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浪费。

  四、节约办公用水。加强供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和更换老化的供水管道和用水设施,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积极抓好节水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型龙头、节水型卫生洁具,自觉养成节水习惯。

  五、节约办公用电。办公室、会议室尽量采用自然光,不开灯或少开灯,做到人走灯灭,无人时自觉关闭其他用电设备电源。公共走廊、楼梯照明灯要安装自动控制和分路式开关,防止“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合理设置空调温度,严格执行夏季、冬季设置标准,提倡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减少空调耗能。

  六、节约公车用油。按编制和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和使用车辆。购车要集中进行政府采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车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科学核定单车燃油消耗定额,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

  七、节约行政资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活动规模,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电话办公做到语言精练准确,减少通话时间,不使用单位电话打私人长途。倡导务实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发挥资源最大效益。

  八、倡导低碳生活。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或产品,杜绝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的使用范围。低楼层往返不搭乘电梯,公务活动集中乘车。提倡骑自行车、乘公交车或步行上下班。积极响应“限塑令”,减少使用塑料袋,促进节能环保。

  九、抵制过度包装及一次性用品。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单位办公场所、会议室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一次性签字笔、容量小于600ml的塑料瓶装水。

  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随意投放生活垃圾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提倡将生活垃圾分类后投放至专用回收箱内,促进废旧资源循环利用。

  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公共机构每个干部职工的应尽义务。资源节约利在当代、功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创节约型机关、构建和谐社会,为荆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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