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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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06 10:08    来源:湖北文明网

  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落实的生动实践。

  这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载体。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每个县(市、区)确定5—10个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湾、城市居民小区)作为试点,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方法和机制,到今年年底前培养一批掌握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的骨干人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在全省广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美好环境,人人向往;幸福生活,人人追求。开展共同缔造是时代之需,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

  如何全面理解“共同缔造”活动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共同缔造”活动的精神要义和路径方法,确保在实践过程中不跑题、不跑偏,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在全省各地扎实开展?

  8月29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专访了文件起草组负责人,解读《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起草的背景和深意,寻找答案。

  实质就是组织群众、发动群众——

  “共同缔造”是一种好理念好方法

  读懂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题中之义,首先要了解其深厚背景。

  “‘共同缔造’活动有着丰富的实践基础。”文件起草组负责人介绍,多年来,广东、福建、辽宁、青海等地开展“共同缔造”试点,取得了一批成功经验。2017年以来,我省红安、麻城、枝江等地在住建部帮扶下,扎实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试点地区在“共同缔造”探索中,通过调动社会多方资源共同出力,解决了“没钱做事”的问题;通过让群众唱主角,解决了“没人管事”的问题;通过变政府单打独斗为发动群众一起干,解决了“干部干、群众看”的问题;通过群众的事让群众说了算,解决了“群众不满意”的问题。随之而来的,是呈现出的“五大变化”:环境面貌之变、群众精神面貌之变、发展面貌之变、干部作风之变,基层治理格局之变。

  “省内外的实践充分证明,‘共同缔造’是一种好理念、好方法。”文件起草组负责人说,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实质就是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群众事群众议、群众的事群众一起做,建立良好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关键在于理解和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从群众可见可知可感的实事小事做起,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群众“一起干”。

  准确掌握方法路径、内在逻辑——

  让“五共”工作法贯穿始终相得益彰

  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掌握方法路径和内在逻辑十分关键。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是一套完整体系,要把这套工作方法贯穿‘共同缔造’活动的始终。”文件起草组负责人说,“共谋”,就是要拓宽政府与群众交流的通道、搭建群众相互沟通的平台,发现群众需求、汇集群众智慧,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实现群众的事让群众做主。“共建”,就是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发动群众出资出力、投工投劳,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共管”,就是要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发展志愿服务等,发动群众加强对共建成果的管理,既是管理又是监督。“共评”,就是要通过组织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价和反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让群众满意。“共享”,就是要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使广大群众更好共享“共同缔造”的成果。

  “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这五个方面相互交融,相互促进,不可分割。”文件起草组负责人表示,在“共谋”时,尊重群众的想法,群众就更愿意参与进来,更加积极地参与“共建”“共管”“共评”,更好珍惜和“共享”成果。在“共建”“共管”“共评”中,不是要等到“共建”完成了再让群众“共管”“共评”,而要在“共建”过程中就让群众管、群众评,这样能让“共建”更有力。“共享”,不仅仅是享受最终成果,而是要让群众在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评”的过程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共同缔造”活动之中。

  核心在于转变观念、建立机制——

  立足于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健全“共同缔造”长效机制

  今年5月,省委出台《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通知》,把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文件起草组负责人介绍,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摸清实情、了解问题、掌握需求,着力解决了一批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但是,还有不少带有共性、相对复杂的问题,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力量是难以解决好的,需要通过“共同缔造”发动群众共同解决。

  “从某种意义上说,‘共同缔造’已成为一个专有名词,有系统的理论指导、特定的丰富内涵、明确的目标指向、具体的方法策略,既是认识论又是方法论。要系统掌握‘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先试点再推广,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稳中求进的战略考量,体现了高质量抓好‘共同缔造’活动开展的信心和决心。”文件起草组负责人说,从前期调研了解的情况看,有的地方把“共同缔造”的概念泛化了,认为只要是工作中有群众参与的,就算是开展“共同缔造”;有的把一些老典型简单“翻新”,当成“共同缔造”的典型,这些做法都是不正确的。“共同缔造”活动与以往开展的活动有很大不同,尤其不能“大呼隆”“大跃进”“贴标签”。在试点中要注意把握——

  不先入为主。在试点中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凡是先入为主、搞一刀切的,都不是“共同缔造”。

  不好大喜功。要坚持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位,找到群众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凡是大规模推进的,都难以真正把群众发动和组织起来。

  不急于求成。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打开群众的“心门”,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凡是省略做群众工作过程的,说明还是老思路老办法。

  不包办代替。要让群众唱主角,当主人翁,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和群众一起干,调动和用好方方面面的资源。

  不就事论事。试点的成效如何,不仅看环境面貌好了没、实施项目完成没,更要看基层组织强了没,群众行为变了没,干部观念转了没,工作格局建了没,推进体系成了没。

  “只有转变思想观念,让共同缔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刻’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心里,才能扎扎实实把‘共同缔造’活动推进下去。”文件起草组负责人说。(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江卉 邓伟 王成龙)

责任编辑: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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