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市(州)和21个县(市、区) 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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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10 10:34    来源:湖北文明网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工作方案》,组织24地从5个方面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负责人介绍,此次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实践工作是根据2022年民政部重点工作安排的,目的是切实兜牢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省民政厅已从各市州推荐的51个申报单位中,确定了武汉市、黄石市、恩施州等3个市(州)和枣阳市等21个县(市、区)为全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并印发了《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确定全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的通知》。《通知》明确,重点从居住地审核确认低保、服务类社会救助、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社会救助服务质量提升和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5个方面入手,旨在通过“小切口”改革推动社会救助领域“大变化”,为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服务管理,推动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方案》提出推广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3项试点经验,包括入选民政部“2021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的黄石市“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核确认社会救助对象”试点经验,以及武汉市武昌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综合评估机制建设”和秭归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湖北日报 记者李光正、通讯员聂敏)

责任编辑: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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