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印发《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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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年11月25日    来源:潜江日报

近日,潜江市正式印发《潜江市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生态安葬逝者给予每例2000元一次性奖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以来,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补资金可予补发。

生态安葬指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包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并且不单独立碑(可设置集体纪念设施)。

据了解,奖补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死亡、火化,在市内合法合规殡葬服务机构(含农村公益性公墓)内采用生态安葬的逝者。奖补标准为一次性奖补2000元/例,奖补资金由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领取。

在生态安葬完成后30日内,申请人(即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填写《潜江市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提供生态安葬的殡葬服务机构或村委会审核确认后,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原件,逝者火化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安葬协议或生态安葬证明。

“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是我市惠民殡葬政策的又一重要延伸。”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衔接此前已实施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政策,潜江市形成“基础服务全免+生态安葬奖补”的双重惠民体系,让群众在践行绿色殡葬时既省钱又省心,推进群众从“重殓厚葬”向“厚养礼葬”的理念转变,为该市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助力。(潜江日报 记者 谭欣 通讯员 李鑫)

责任编辑:李欢

潜江市印发《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25-11-25 来源:潜江日报

近日,潜江市正式印发《潜江市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生态安葬逝者给予每例2000元一次性奖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以来,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补资金可予补发。

生态安葬指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包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并且不单独立碑(可设置集体纪念设施)。

据了解,奖补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死亡、火化,在市内合法合规殡葬服务机构(含农村公益性公墓)内采用生态安葬的逝者。奖补标准为一次性奖补2000元/例,奖补资金由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领取。

在生态安葬完成后30日内,申请人(即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填写《潜江市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提供生态安葬的殡葬服务机构或村委会审核确认后,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原件,逝者火化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安葬协议或生态安葬证明。

“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是我市惠民殡葬政策的又一重要延伸。”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衔接此前已实施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政策,潜江市形成“基础服务全免+生态安葬奖补”的双重惠民体系,让群众在践行绿色殡葬时既省钱又省心,推进群众从“重殓厚葬”向“厚养礼葬”的理念转变,为该市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助力。(潜江日报 记者 谭欣 通讯员 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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