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记者从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自2023年9月开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襄阳市星级文明小区(楼栋)共同缔造志愿服务活动。
文明楼栋分为市级和区级两个等次。其中,市级文明楼栋分为五星、四星两个层次,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市住建局开展建设、评选工作;区级文明楼栋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三个层次,由城区、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评选。文明小区定为五星文明小区一个等次,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市住建局评选。
每月,由社区组织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楼栋长、居民代表、志愿者等组成的评审团对文明楼栋进行自评,每月20日前向街道办事处报送楼栋自评情况以及推荐参评区级文明楼栋名单。街道办事处每月对社区推荐的参评楼栋进行初评,并在每月25日前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区级文明楼栋初评名单。城区、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复查后确定区级文明楼栋星级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市级文明楼栋参评名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当月报送、下月评选的方式对各区推荐的市级文明楼栋进行评选。
市级四星以上文明楼栋占比60%以上、五星文明楼栋数量不低于20%的小区获得五星文明小区参评资格。
获得市级文明小区或者楼栋荣誉的,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颁发相应铭牌,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用于小区或楼栋建设等工作。
对于获得荣誉的小区或者楼栋,市、区两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将定期进行抽查和复核,抽查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后进行复核,复核仍未达标的将降低或取消所授星级铭牌。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出,各级各单位要站在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高度,广泛宣传、认真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治理机制,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最大限度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幸福感,有效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襄阳日报 全媒体记者 孙修廷)
发表时间:2023-09-05 来源:湖北文明网
9月3日,记者从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自2023年9月开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襄阳市星级文明小区(楼栋)共同缔造志愿服务活动。
文明楼栋分为市级和区级两个等次。其中,市级文明楼栋分为五星、四星两个层次,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市住建局开展建设、评选工作;区级文明楼栋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三个层次,由城区、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评选。文明小区定为五星文明小区一个等次,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市住建局评选。
每月,由社区组织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楼栋长、居民代表、志愿者等组成的评审团对文明楼栋进行自评,每月20日前向街道办事处报送楼栋自评情况以及推荐参评区级文明楼栋名单。街道办事处每月对社区推荐的参评楼栋进行初评,并在每月25日前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区级文明楼栋初评名单。城区、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复查后确定区级文明楼栋星级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市级文明楼栋参评名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当月报送、下月评选的方式对各区推荐的市级文明楼栋进行评选。
市级四星以上文明楼栋占比60%以上、五星文明楼栋数量不低于20%的小区获得五星文明小区参评资格。
获得市级文明小区或者楼栋荣誉的,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颁发相应铭牌,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用于小区或楼栋建设等工作。
对于获得荣誉的小区或者楼栋,市、区两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将定期进行抽查和复核,抽查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后进行复核,复核仍未达标的将降低或取消所授星级铭牌。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出,各级各单位要站在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高度,广泛宣传、认真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治理机制,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最大限度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幸福感,有效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襄阳日报 全媒体记者 孙修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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