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湖北省首个县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近日,仙桃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暂行)》,贯彻国家、省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
《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系湖北首个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县级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由粗放管理向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转型。
《管理办法》充分考虑我市实际,对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分类要求进行统一,确定城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模式;农村探索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模式。
随着仙桃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推进,2023年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将基本实现全覆盖,各镇(场、区)行政村将实现40%覆盖率和35%回收使用率。
“《管理办法》的施行,对于我市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履职尽责,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开展城乡生活垃圾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并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指导、督办。(仙桃日报 记者 陈亚东 通讯员 胡亮)
发表时间:2023-08-07 来源:湖北文明网
系湖北省首个县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近日,仙桃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暂行)》,贯彻国家、省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
《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系湖北首个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县级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由粗放管理向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转型。
《管理办法》充分考虑我市实际,对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分类要求进行统一,确定城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模式;农村探索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模式。
随着仙桃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推进,2023年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将基本实现全覆盖,各镇(场、区)行政村将实现40%覆盖率和35%回收使用率。
“《管理办法》的施行,对于我市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履职尽责,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开展城乡生活垃圾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并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指导、督办。(仙桃日报 记者 陈亚东 通讯员 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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