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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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11月25日    来源:湖北文明网

11月24日,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向论坛发来书面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以视频方式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出席并致辞。

万鄂湘指出,近年来,湖北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围绕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全面推进长江保护法有效实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大关切,推动构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一体化保护体系,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资源纠纷、维护环境资源权益、促进环境资源修复,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万鄂湘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是立足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发展阶段,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此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在汉高校、科研机构主办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汇聚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探讨长江大保护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用实际行动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也是在新形势下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应对、助力长江流域系统性综合治理的积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长江大保护司法体制机制,促进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统一,提升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多元共治能力水平,以“大保护”支撑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与会专家学者、嘉宾围绕论坛主题,在思想交流与观点碰撞中凝聚共识,为“护一江安澜、绘荆楚青绿”贡献智慧和力量。

周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构建中国特色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完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政策,依法审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相关案件,健全长江流域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体系,加强全流域司法协作,强化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单位协调联动,推动构建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表示,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贺信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强化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积极推进长江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长江流域系统治理,加大对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惩治力度,筑牢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水污染防治类案件审理,认真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维护流域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依法严惩非法捕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促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积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保障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有效发挥,依法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环境司法理论和实践创新,全面深化人民法院与法学理论界交流合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为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全面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理论支撑,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肖菊华指出,近年来,湖北政法机关在党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长江大保护”,紧扣“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三篇文章,以最严尺度、最高标准、最优程序推动长江保护法全面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作用,强力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严打非法采矿,全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法律破解制约长江保护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切实履行“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政治责任。湖北政法机关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长江大保护、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伟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出席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以视频方式致辞。开幕式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湖北日报 记者袁超一、通讯员梅瑰)

责任编辑:何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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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开幕

发表时间:2022-11-25 来源:湖北文明网

11月24日,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向论坛发来书面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以视频方式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出席并致辞。

万鄂湘指出,近年来,湖北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围绕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全面推进长江保护法有效实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大关切,推动构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一体化保护体系,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资源纠纷、维护环境资源权益、促进环境资源修复,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万鄂湘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是立足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发展阶段,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此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在汉高校、科研机构主办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汇聚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探讨长江大保护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用实际行动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也是在新形势下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应对、助力长江流域系统性综合治理的积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长江大保护司法体制机制,促进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统一,提升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多元共治能力水平,以“大保护”支撑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与会专家学者、嘉宾围绕论坛主题,在思想交流与观点碰撞中凝聚共识,为“护一江安澜、绘荆楚青绿”贡献智慧和力量。

周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构建中国特色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完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政策,依法审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相关案件,健全长江流域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体系,加强全流域司法协作,强化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单位协调联动,推动构建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表示,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贺信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强化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积极推进长江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长江流域系统治理,加大对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惩治力度,筑牢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水污染防治类案件审理,认真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维护流域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依法严惩非法捕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促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积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保障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有效发挥,依法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环境司法理论和实践创新,全面深化人民法院与法学理论界交流合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为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全面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理论支撑,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肖菊华指出,近年来,湖北政法机关在党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长江大保护”,紧扣“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三篇文章,以最严尺度、最高标准、最优程序推动长江保护法全面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作用,强力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严打非法采矿,全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法律破解制约长江保护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切实履行“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政治责任。湖北政法机关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长江大保护、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伟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出席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以视频方式致辞。开幕式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湖北日报 记者袁超一、通讯员梅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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